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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定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细则

税务总局定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细则

  • 发布时间:2010-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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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定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细则

  • 发布时间:2010-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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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赵明12月14日在2011中国工业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推动大会上表现,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税收实行细则,预计近期推出。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 发展革新委、财政部、央行以及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 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增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强调通过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增进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的发展。
《意见 》虽明确提出国家将在加强 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将对节能服务产业采纳包孕“三免三减半”在内的税收扶持政策。但实际操作中节能服务公司如何认定,供给什么样的节能服务能够享受上述税收扶持政策,则一直未有明确的实行细则政策出台。
税收政策扶持不足一直被觉得是中国节能服务此前发展不快的一大原因。在能源合同管理中,节能服务公司通常需要 采购节能设备 用于优化能源利用 ,但税务部门则往往把节能服务公司看作是一般的节能设备销售商。
这也意味着,节能服务公司个位数的服务税一下子就变成了17%的增值税,加大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压力。赵明表现,国家税务总局正加紧制定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的实行细则,但她并未流露该细则的出台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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