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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协会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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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国家发布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编

2022年12月国家发布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编

  • 发布时间:2023-03-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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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国家发布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编

(摘要版)

 

 

 

一、国务院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文件摘要:纲要提出,到2035年,我国消费和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完整内需体系全面建立;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强大国内市场建设取得更大成就,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以创新驱动、内需拉动的国内大循环更加高效畅通;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改革对内需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加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持续增强,国内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57.html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

文件摘要: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深入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制定,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70.html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运行〔2022〕186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文件摘要:通知要求,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做好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确保市场主体高比例签约,强化分时段签约,优化跨省区中长期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中长期合同灵活调整机制,强化中长期合同履约和监管,强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中长期合同压舱石、稳定器作用,保障电力平稳运行。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97.html

 

2.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2〕1885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文件摘要:通知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转化应用市场机制,加强创新服务保障,推动形成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竞相迸发、产学研用衔接高效、创新效能持续提升的绿色技术创新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通知提出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各类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活力不断释放,协同创新更加高效。绿色技术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绿色技术评价、金融支持、人才培养、产权保护等服务保障全面优化。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033.html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

 

1.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等四项名单

发文字号:2022年第3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6日

文件摘要:公告显示,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信部开展了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经企业自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撤销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名单、需整改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名称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的50家,撤销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19家,需整改的钢铁行业规范的企业9家,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名称的企业24家。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33.html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16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文件摘要:指导意见从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提升、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保障措施6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任务。提出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63.html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2022〕33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文件摘要:公示显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59号),工信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遴选工作。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现公布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29家,园区3家,请社会各界监督。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002.html

 

四、生态环境部

 

1.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部令 第27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文件摘要:办法对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的判定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提出本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上传至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信息平台。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于每年2月底前,通过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信息平台,提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的调整建议,对本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进行调整,并于3月底前确定本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依法向社会公布。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19.html

 

2.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办环评〔2022〕3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文件摘要:通知要求,鼓励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鼓励新建焦化项目与钢铁、化工产业融合,促进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发展。钢铁联合企业新建焦炉须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鼓励独立焦化企业新建焦炉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焦炉优先采用烟气循环、多段加热、负压装煤等源头减排技术。鼓励采用机械化原料场、烧结烟气循环、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具备条件的地区,优先使用再生水、海水淡化水。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68.html

 

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办科财函〔2022〕476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文件摘要:通知显示,根据《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78号),对各地推荐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同意《顺义区汽车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等56个项目开展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年12月—2023年12月。通知要求,各试点实施单位应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总体思路,不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工作。通过科学诊断分析、合理确定审核方式方法和技术路线,压缩评估验收时间、提高审核效率、节省审核费用,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覆盖范围、受益行业和企业数量,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91.html

 

五、科技部

 

1.科技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科发社〔2022〕320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6日

文件摘要:专项规划,部署了加强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系统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加强绿色健康韧性建筑与基础设施研究、加强城镇发展低碳转型系统研究等七方面重点任务。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基础理论水平与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更高质量的技术解决方案,有力支撑城镇低碳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科技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应用基础研究水平显著提升。构建国际领先、中国特色的国土空间、城市(群)建设规划理论和方法。在建筑结构体系与工程建造材料应用基础研究方向取得新突破,形成以健康、低碳和高品质为目标的数字设计、建造和运维的新方法和新工具。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26.html

 

六、水利部

 

1.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监督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水监督〔2022〕418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文件摘要:通知要求,水利监督应当按照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有关要求,加强计划统筹管理,执行中强化统筹协调,避免集中扎堆、交叉重复,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通知明确了水利监督机构与职责、监督事项、程序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问题进行认定,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实施责任追究,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发生弄虚作假、隐瞒问题、干扰或拒不配合监督检查、严重问题整改措施不当或拒不整改等恶劣行为,以及一年内多次被责任追究等,应予以从重责任追究。对发现严重问题或问题较多,以及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或单位,报水利部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有关考核评价。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183.html

 

七、商务部

 

1.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资函〔2022〕54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文件摘要:通知提出,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稳定和扩大制造业引资规模,着力解决制造业发展所需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瓶颈制约,支持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排名靠前的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制造业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云等新技术,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开展智能制造,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制造业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制造标杆。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绿色产业,引入绿色低碳技术,通过绿色升级改造推进低碳转型和节能减排。鼓励对国家级经开区发展风电、光电、地热等清洁能源予以支持,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持续提升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055.html

 

八、国家能源局

 

1.国家能源局修订《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国能发安全规〔2022〕10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文件摘要:办法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包括电力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通信网络设施。办法根据电力行业网络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被篡改、泄露、丢失、损毁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电力行业网络划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并要求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坚持分等级保护、突出重点、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原则开展安全保护工作。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184.html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文件摘要:办法适用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行业管理、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监测等。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光伏电站的国家规划与政策执行、资质许可、公平接网、电力消纳等方面的监管工作。电网企业承担光伏电站并网条件的落实或认定、电网接入、调度能力优化、电量收购等工作,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分析测算电网消纳能力与接入送出条件。有关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等规定做好光伏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007.html

 

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能综通〔2022〕114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文件摘要: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天气和生产特点,针对性做好重要电厂、供热电厂、变电站(换流站)、重要输电通道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运行监测和安全保卫,防止因线路覆冰、外力破坏等引发影响电网安全和居民供电、供热的电力事故事件。电网企业要针对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频发等特点,提前研判电力电量供需情况,优化运行方式,科学合理调度,充分发挥跨区、跨省电力支援能力,做好电网调峰调频,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积极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极寒天气、雨雪冰冻灾害、冬季火灾等监测预警。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185.html

 

九、国家知识产权局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知办函规字〔2022〕1044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

文件摘要:通知明确,绿色低碳技术包括主要通过传统能源清洁利用、节能增效、新能源利用和温室气体捕集利用封存等实现减碳、零碳和负碳效果的有关技术,不包括减污、资源循环利用等起到降碳协同效果的绿色技术。分类聚焦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结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等,重点选取与碳排放直接相关的技术,构建与专利衔接的分类体系,支撑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分类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突出传统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关注节能降耗和替代能源技术的发展,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分类体系表包含一级技术分支(5个)、二级技术分支(19个)、三级技术分支(56个)、四级技术分支(62个)共 142个。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5031.html

 

十、最高人民法院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5日

文件摘要:《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明确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人民法院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法审理涉绿色金融投资、产业结构调整案件,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妥善处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引发的纠纷,推动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助力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保障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依法审理涉气候变化案件,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全社会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丰富完善绿色裁判规则,强化裁判指引,保护对象涵盖各类环境要素和生态系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坚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矿藏、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资源案件,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起草司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及绿色金融等新型案件裁判规则研究,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

全文链接:

http://www.ceefa.org.cn/news/4923.html

 

    郭留成

    张卫东

  编 辑  程金彪

  出 品  中国节能协会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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