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描述信息
这是描述信息
这是描述信息

中国节能协会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院17号楼二层

电话:010-66053928

传真:010-66053908

/
/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 发布时间:2023-04-06 17:23
  • 访问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 发布时间:2023-04-06 17:23
  • 访问量: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20233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6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328

 

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pdf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ofd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

 

修订印发《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将对各地区扎实有序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形成有力支撑。《办法》加强与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的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补充完善节能审查变更、节能验收、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条件等制度要求,调整优化省级节能审查权限、强化节能审查服务指导等重点环节,并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地方和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办法》要求,切实发挥好节能审查能效源头把关作用,推动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步伐。

 

《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键词:

声明:本网站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联盟动态 | 成员天地 | 关于联盟 | 联系我们节能产业 | 环保产业 | 循环经济 | 新能源 | 绿色金融 | 节能服务 |  联盟平台 | 市场资源整合 | 产业链合作 | 专家智库服务 | 投融资服务 | 科技创新服务 | 产业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