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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协会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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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汇编》(一)

《2022中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汇编》(一)

  • 发布时间:2023-04-2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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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汇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政策对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中国节能协会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对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进行汇总、分类、研究,汇编成《2022中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汇编》。

《政策汇编》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 生态环境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适用于钢铁行业的政策,主要涉及产业发展、节能降碳、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绿色能源、碳市场建设、科技支撑等领域,旨在为钢铁行业、钢铁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我会将对《政策汇编》分两部分进行发布,本次发布第一部分,敬请关注。
 
 

一、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1.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30日

文件摘要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十一章,共122条。

黄河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在黄河流域布局高耗水、高污染或者高耗能项目。黄河流域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应当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文件摘要为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决策。

《纲要》从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优化区域产业产能布局。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分工协作格局。优化石化化工、钢铁等重要基础性产业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断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支持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依托资源要素禀赋,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上承接国内产业梯度转移。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3.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月24日

文件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从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和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落实等方面,对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指引。方案明确要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函〔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年2月9日

文件摘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稳投资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质量,扩大使用范围,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开展10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5.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发〔2022〕9号

发布日期2022年3月25日

文件摘要为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44个方面52项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意见》要求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强化交通和建筑节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6.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发〔2022〕18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日

文件摘要为支持山东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基础上,着力探索转型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动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山东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基础上,着力探索转型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动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加快重化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促进钢铁、石化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产能向沿海地区园区集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实现应退尽退,推动重要钢铁产业基地工艺流程优化和产品结构升级。在具备条件的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探索建设大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鼓励利用废弃油田、矿井等发展多样化低成本碳封存,拓展二氧化碳在油气开采、大棚种植、冷链运输等领域应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二、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

 

 

 

1.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原〔2022〕6号

发布日期2022年2月7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更好地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钢铁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按照创新发展、总量控制、绿色低碳和统筹协调4项原则,明确了创新能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资源保障和供给质量5个方面发展目标,具体部署了以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为首的12项主要任务,为新发展阶段促进我国钢铁工业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定向指路。《意见》要求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绿色低碳深入推进,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 2% 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 10%以上,确保 2030 年前碳达峰等发展目标。

 

2.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等四项名单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发文字号:2022年第3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6日

文件摘要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经企业自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第六批)50家、撤销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19家、需整改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9家、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名称的企业24家名单予以公告。

 

3.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环办环评〔2022〕3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5日

文件摘要为加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替代《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和《关于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2015〕111号)中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通知明确本审批原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炼铁 311含烧结、球团、炼钢 312、钢压延加工 313 以及煤炭加工 252 中炼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2年2月15日

文件摘要:为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指南》围绕炼油、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 17 个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到 2025 年的具体目标。对于钢铁行业,《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提出到 2025 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 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提出加强先进技术攻关,培育标杆示范企业和加快成熟工艺普及推广,有序推动改造升级二方面的工作方向。

 

三、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能源局
发文字号:发改产业〔2022〕273号
发布日期:2022年2月18日
文件摘要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制定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

《政策》要求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制造业领域国家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推动重点地区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2022〕136号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7日
文件摘要:为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工信部编制了《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百家重点企业全面节能诊断,遴选百家具有代表性的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全面节能诊断,引导企业依据诊断结果加大节能提效资金投入,开展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打造一批工业节能示范项目和典型案例。
 
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72号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1日
文件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工信部等六部门制定了《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明确主要目标,到 202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年下降 16%。重点用水行业水效进一步提升,钢铁行业吨钢取水量、造纸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 10%。强化开源节流,优化工业用水结构。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聚焦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优先选择水效领跑者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升级,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提升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 2025年,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用水行业中 50% 以上的企业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创建 120家节水标杆企业、 60家标杆园区,遴选 50家水效领跑者企业、 20家领跑者园区。持续优化用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及黄河流域等地区,严控钢铁、炼油、磷铵、电解铝等重点用水行业新增产能,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2022〕134号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3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促进企业节能减碳、降本增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效提升,工信部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申请内容包括工业节能技术,一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广泛应用的生产过程节能新工艺或工艺替代技术,重点工序或关键设备革新优化技术,工艺系统集成优化技术等。二是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储能应用、氢能高效制备及利用、原燃料替代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三是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
 
5.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督总局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76号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9日
文件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制定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明确主要目标,到 2025年,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20年下降 13.5%推进重点行业节能提效改造升级,深入挖掘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节能潜力。钢铁行业:通过产能置换有序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提高废钢使用量,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薄带铸轧、铸坯热装热送、副产煤气高参数机组发电、余热余压梯级综合利用、智能化能源管控等技术推广。利用钢铁、焦化企业副产煤气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高质量推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6.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88号
发布日期:2022年8月1日
文件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切实控制钢铁产能。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清洁能源与钢铁产业共同体。鼓励适度稳步提高钢铁先进电炉短流程发展。推进低碳炼铁技术示范推广。聚焦重点行业,制定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分业施策、持续推进,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碳排放量。钢铁行业,要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切实控制钢铁产能。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清洁能源与钢铁产业共同体。鼓励适度稳步提高钢铁先进电炉短流程发展。到2025年,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超过1.8亿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15%以上。到2030年,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20%以上。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绿色信贷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支持一批低碳技改项目。
 
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 〔2022〕192号
发布日期2022年8月2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工业节能提效和绿色低碳发展,工信部编制了《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对钢铁、焦化、铁合金、水泥(有熟料生产线)、电解铝以及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平板玻璃、建筑和卫生陶瓷、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全面节能监察。
 
8.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信〔2022〕103号
发布日期:2022年8月25日
文件摘要为推动“十四五”时期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赋能全社会节能减排促达峰,工信部等七部门编制了《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 2025 年)》。《行动计划》以各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需求为导向,引导信息通信企业加大工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技术和服务供给力度,助力电网、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助力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支持企业赋能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加快物联感知+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打造能耗云平台,助力行业用能安全和精细化管理。到 2025年,面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挖掘推广 10个典型应用场景。
 
9.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1〕237号
发布日期:2022年1月21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工信部等三部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提出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重点方向,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推广基于陶瓷滤筒(袋)烟气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协同处理等装备。推广高效汽油车VOCs控制技术装备、新型柴油车NOx净化技术装备。
 
10.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9号
发布日期:2022年2月10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大力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等八部门制定了《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其中,冶炼渣达到73%,工业副产石膏达到73%,赤泥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4.8亿吨,其中废钢铁3.2亿吨,废有色金属2000万吨,废纸6000万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固废源头减量,严控新增钢铁产能规模。钢铁行业科学有序推进废钢铁先进电炉短流程工艺。实施废钢铁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大型钢铁等企业与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大型废钢铁、等绿色加工配送中心。加强数字化赋能。结合钢铁、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特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改进产品设计,创新生产工艺,推行精益管理,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最大限度减少固废产生。
 
1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信管〔2022〕23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6日
文件摘要为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积极开展5G全连接工厂建设,带动5G技术产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快“5G+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向工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深度拓展,推进传统产业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指南》要求加快重点行业推广,在电子设备制造、装备制造、钢铁、采矿、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发展基础较好、需求较明确的企业主体,率先建设 5G 全连接工厂,形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标杆。重点针对行业生产过程透明可视、降低生产设备维护成本、节能降碳等需求,促进远程设备操控、机器视觉质检、工艺合规校验、设备故障诊断、设备预测维护、生产现场监测、全域智能物流、生产能效管控、企业协同合作等典型场景普及应用。
 
12.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原〔2022〕24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14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主要任务,1.增品种,优化传统品种结构。围绕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优势原材料品种,系统梳理现有标准和产品类型,加快淘汰低端、性能重叠的类似牌号,提升传统产品供给档次和水平。2.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围绕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升级改造,逐步降低原材料产品单位能耗和碳排放量。3.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推进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产品质量分级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4.在原材料领域培育5个以上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5.营造品牌良好氛围。推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优势企业 “走出去 ”,加强与国外知名高端制造企业的供应链协作,开展研发设计、生产贸易、计量、标准制定、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全方位合作,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
 
1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节函〔2022〕229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19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工信部等四部门编制了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目录》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等四个领域。其中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废产生强度或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锰渣、钢铁烟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1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通装函〔2022〕248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7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行动内容包括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分为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大类行业,揭榜单位按照所属细分行业进行揭榜。示范工厂建设内容需至少覆盖八个环节,具体建设内容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环节应用创新,鼓励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探索。原材料行业,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民爆等细分领域,建设绿色、高效、安全和可持续的原材料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探索应用分子级物性表征、实时优化控制、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和数字孪生工厂建设、碳资产管理等典型场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生产运行平稳、生产过程清洁化。
 
1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2022〕261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文件摘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基础上,工信部确定了2022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确定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总量3572家。其中,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2998家,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369家,2021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205家。
 
16.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节函〔2022〕285号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31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工业能效提升,工信部等三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遴选实施范围依据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实施范围包括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轮胎、黄磷、聚酯涤纶等24个行业。
 
17.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原〔2022〕15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文件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 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等三部门制定了《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产业协同耦合。鼓励原生与再生、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减少中间产品物流运输、推广铝水直接合金化等短流程工艺、共用园区或电厂蒸汽等,建立有利于碳减排的协同发展模式,降低总体碳排放。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支持有色金属行业与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耦合发展,鼓励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 
 
18.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运行〔2022〕160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9日
文件摘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更好发挥稳住经济大盘“压舱石”作用,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通知》要求推动原材料行业提质增效,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或重点产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支持形成一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绿色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落实落细工业领域以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节能降碳装备技术推广应用。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废钢、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总体方案。加快国内(重点)铁矿石项目建设,推进智能矿山建设。
 
19.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2〕16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文件摘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信部等四部门编制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黄河流域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推进重点行业水效提升。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提升水重复利用水平。优化工业用水结构,推动有条件的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用于钢铁、火电等企业生产,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推进实施四川短流程钢引领工程。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等技术推广。以黄河流域钢铁、铁合金、焦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节能监察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
 
监 制  郭留成
总 编  张卫东
编 辑  程金彪
出 品  中国节能协会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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