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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保工作发生三个“新变化”

我国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保工作发生三个“新变化”

  • 发布时间:2024-02-0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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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保工作发生三个“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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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生态环境部1月3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国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保工作在体系化、常态化、纵深化方面发生三个“新变化”,为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介绍,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系统部署,特别对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保工作,与有关地方合力开展有益探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是顶层设计更加“体系化”。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每个区域重大战略都制定印发了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正在编制新一轮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中长期规划,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明确方向路径和政策措施;开展《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建立问题发现和改进机制,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序完成。截至目前,各区域重大战略,包括成渝地区、海南自贸港等,已经实现生态环保专项规划的全覆盖,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领域顶层设计体系化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工作推进更趋“常态化”。印发生态环境部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11条,建立健全“年初工作要点—全年综合调度—年底评估考核”工作闭环,按年度滚动制定工作清单,精准推进任务落实,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形成了一套顺畅的“打法”“干法”。截至目前,区域重大战略已逐步融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生态状况变化调查、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等生态环境各领域工作,成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的新支撑、新路径。


三是政策创新更为“纵深化”。抓住每个区域的不同特点,改革开路、点上深入、创新突破,不断创新差异化区域政策,发挥重要的引领探路作用。在京津冀,支持三地探索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优化区域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在粤港澳,深化三地生态环保合作交流机制,协商妥善处理影响群众健康、老百姓关注关切的空气、饮用水、固体废物等区域性环境难题;在长三角,率先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在长江流域,积极推进水生态考核,川渝两地率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在黄河流域,开展并完成2.6万余个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正在推进成果运用。


据悉,生态环境部后续将培育一批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样板。“为此,要聚焦用力、突出重点,集中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精准发力、分类指导,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发挥自身特色,分区分类制定政策措施;塑造合力、强化协作,打破传统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环境治理模式,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实施减污降碳协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大工程,在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发挥先行探索、示范带动作用。”孙守亮表示。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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