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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金融核心任务从注重“量”逐步向提升“质”转变

我国绿色金融核心任务从注重“量”逐步向提升“质”转变

  • 发布时间:2024-04-1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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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版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我国绿色金融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为我国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中金研究院院长彭文生对此撰文指出,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老版指导意见),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大发展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制度基础。七年多以来,我国已初步构建涵盖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以及碳金融产品在内的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0.08万亿元,居全球首位,七年间的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我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3.4万亿元,在过去七年里,新发行绿色债券的年增长率平均保持在20%左右。

“老版指导意见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是因为它前瞻性地引导金融系统支撑了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等核心任务。”彭文生表示,根据中金公司测算,过去几年,绿色、基建、制造和普惠等相关贷款大幅增长,占新增贷款比重已从疫情前的30%多上升至2023年初的70%多,绿色金融等政策性金融发力维持了信贷合理增长,缓解了房地产贷款下滑对经济的影响。

在彭文生看来,进入绿色转型的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的核心任务也从注重“量”逐步向提升“质”转变。新版指导意见围绕这一新任务提出了新的指导。有几点特别值得关注:一是设立了绿色金融中长期目标,帮助市场主体形成稳定预期,并据此作出更长期的行动规划;二是强调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突出了金融系统开展碳核算对于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重要作用;三是强调了“高碳产能转型”和“绿色产能开发”并重的策略,重点提出了支持高排放行业和高排放项目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及加快构建转型金融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四是对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加强研究,逐步扩大适合参与碳市场交易的金融机构范围,这将助于扩展绿色金融产品的边界;五是更加突出国际合作,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为国内绿色资本跨境流通、国际资本投资中国绿色低碳资产带来更大便利。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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